靖城园区三横四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闽瑞晟漳招【2016】017号的靖城园区三横四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6]E000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靖城园区三横四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靖城园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总长18200米,其中:⑴南江滨路(高新西路-郑古路)道路长度2600米;⑵草武路(圆山大道-郑古路)道路长度1800米;⑶内环南路(高新西路-金圆路)道路长度4200米;⑷高新西路(南江滨路-田下路)道路长度1100米;⑸圆山大道(南江滨路-田下路)道路长度1200米;⑹高新东路(南江滨路-金城路)道路长度1600米;⑺郑古路(南江滨路-廍前大道)道路全长5700米。
2.4. 投资总额:本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20.55亿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除上述2.3款中的圆山大道(南江滨路-田下路)道路长度1200米由原项目设计单位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勘察设计外,其余的六条道路的勘察设计任务均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道路勘察设计合计道路总长为17000米。
具体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勘察范围:工程初勘、详勘;后续服务(出具指导意见书、现场指导、参加各阶段必要的验收及处理现场有关地质问题等)等工作。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必要的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派驻设计代表、出具指导意见书、现场指导、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参加各阶段必要的验收及处理现场有关设计问题等)等工作。
2.6.2.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及全路段路基、路面、桥涵、交通、给水、排水、污水、通讯、燃气、道路照明、电力、弱电、管线综合、绿化、交通工程等项目的设计。
2.7. 设计周期
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止。
2.7.1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报批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
勘察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勘察大纲,勘察阶段:勘察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
2.7.2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部163号令,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最新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备注: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闽建设[2011]7号文)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5.投标人和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工程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一项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等级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其造价达3亿人民币以上或道路长度≥5000米。(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业绩)。
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7月27日上午11时00分(含2016年07月27日上午11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4.指定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 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账 号:161040100100202061
说明: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8日上午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及开标时间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并签到。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上午08时30分。
8. 费用
8.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设计合计为人民币1020万元,其中①勘察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总价包干使用,合同签定后不予调整。勘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外业钻探费用、土工试验费用、内业技术化验工作费用、报告文本编制及会务费、专家费、审查费用(包审图通过)。勘察人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业主增加勘察费用。②设计费用:为人民币922万元。此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相关费用,以及各阶段文件审查或评审及会务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施工图的审查费用由业主单位另行支付。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合同经签定后不予调整。设计人必须全程配合业主单位完成设计和后续服务内容。
8.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取费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如中标人为勘察、设计联合体,则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由其支付招标代理费。
8.3.工程交易服务费: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如中标人为勘察、设计联合体,则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由其支付工程交易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九湖国道南18号(南龙发展有限公司大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6631882
联系人:小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68567 传真:0596-2569567
联系人:林涌霖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