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暂停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接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函


【信息时间: 2015/7/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暂停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工程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5]10号)的要求,现商请贵中心在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予以公告:暂停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接房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间半年,从201568日起计算。

特此函告,请予支持。

附件:闽建办建函[2015]10

 

 

 

 

 2015年6月12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