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美镇苍坂溪驾校段溪岸水毁修复工程抽取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4/2/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角美镇苍坂溪驾校段溪岸水毁修复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54

1.项目条件

本项目角美镇苍坂溪驾校段溪岸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河道左右岸挡墙修复采用C25埋石砼挡墙,左岸挡墙长46.20m,右岸挡墙长74.68m。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87269.00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角美镇苍坂溪驾校段溪岸水毁修复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发包内容:

角美镇苍坂溪驾校段溪岸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87269.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承包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3天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②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不包含工程暂列金、暂估价、预留金),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代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其他费用按实结算,均由中标人支付。③承包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发包人完成合同签订。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4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4-03-05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类型: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支付方式:(1)本项目不拨付预付款。(2)开工之日起按施工进度每月拨付一次,按当月完成进度的80%拨付进度款;(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具备相关资质的有权第三方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款的97%,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本工程保修期定为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 2年。如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受保修期限制。(4)承包人在提交完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注:各阶段均需根据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且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申请支付手续;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形式提交,①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提交,应由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②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不包括银行支行、储蓄所)保函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内容应针对本招标项目,银行保函的形式应为见索即付形式,应以招标人为受益人且满足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有效期的要求;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担保保函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及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④采用保险公司(含总公司、省级公司、设区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7.3 履约担保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6格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注:若采用银行纸质保函或担保书,逾期完工的,应采取保函续保或未完成的工程量应预留10%的工程进度款为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吴宅村九冬940号

编:

363107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6-6770169

传 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

0596-6778808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101~2102室

联系电话:  0596-2181647 

 

 

日  期:

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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