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店村太武殿重建工程(二次)抽取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2/8/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蔡店村太武殿重建工程(二次)
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084


1.项目条件
本项目蔡店村太武殿重建工程(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蔡店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蔡店村太武殿重建工程(二次)占地面积406.24m2,建筑面积266.86m2,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409787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蔡店村太武殿重建工程(二次)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2)发包内容:
蔡店村太武殿重建工程(二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包含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廊檐石做工程、木作工程等;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409787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 6%到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文物、建设等)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②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具体工程量清单核对要求详见施工合同;③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照标准计取,由工程中标单位支付;④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承包单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本单位在职职工;⑤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候选企业不必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签到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在线提交。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合格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19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2年8月25日15:00时;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4.5 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按上月现场各方认定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工程款的70%支付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并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③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2年)7天内结清剩余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的,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或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缴交。
7.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蔡店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蔡店村        邮编:363199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858382          传真: /
联系人: 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漳华中路489号四季园著9栋101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hrzz503@163.com
电话:0596-7098888,传真:/
联系人:小杨、小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596-6778808
202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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