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北溪(龙文段)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支渠生态护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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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电子招标)九龙江北溪(龙文段)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支渠生态护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局以漳龙发改审【202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郭坑镇;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北溪(龙文段)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支渠生态护坡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4条渠道(含支渠)总长2970米,分别为下洲支渠(K0+000-K0+346)、院后高排渠(Y0+000-Y1+173)、口社渠(主渠、支渠)(K0+000-K0+991、Z0+000-Z0+459.6),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坡4713.3米,小生态景观园1座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市政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093350.4元(含暂列金:260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3)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 00:00:00至2022年1月11日 23:59:59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00%- 12.00%)(含8.00%,不含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月11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1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招商楼5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05929,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50号铭信大厦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zjtzzfgs@126.com
电话:0596-6963678,传真:/
联系人:张工、袁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010601800707001001]九龙江北溪(龙文段)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支渠生态护坡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