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金山村充龙社西侧排洪沟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信息时间: 2015/7/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金山村充龙社西侧排洪沟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村充龙社西侧排洪沟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己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文件漳台经【2015】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562.9m,工程起点为龙骏路北侧,桩号0+000,终点为疏港大道(规划路)与充龙涵洞延伸相连,桩号0+562.9.排洪沟工程结构设计采用矩形浆砌块石挡墙护砌或钢筋混凝土箱涵两种断面形式。其中:桩号0+000~0+019.8、0+128.9~0+197.2、0+482.5~0+526.9等三段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箱涵总长132.5m。桩号0+019.8~0+128.9、0+197.2~0+482.5、0+5269.9~562.9等三段采用矩形浆砌块石挡墙护砌,浆砌石挡墙段总长430.4m。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117.28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为781.57万元。
2.3招标范围: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金山村充龙社西侧排洪沟工程的地形图测绘、红线图编制、工程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文件编制、专家论证、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勘察报告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4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5  11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6个 月。
2.5设计周期:(1).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送审文本;(2).工可阶段:方案设计获批之日起2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初步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文件;(5).勘察阶段:勘察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6).后续设计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2.6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1.水利工程咨询乙级资质;2.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备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联合体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②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二个或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710日至20150714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5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08  03 上午08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07 月 31 日12: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壹佰元整(¥8100元)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龙池支行
    账    号:4312583702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
邮  编:363107
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151597399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邮        编:363005
联    系  人:小殷、小许   电话/传真:0596-2631717
邮        箱:huachunzbdl@163.com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