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 东山县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重新公示)
项目名称:东山县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陈城村往官前村公路段西侧
工程交易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宏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华地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武汉江城泽源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伍仟贰佰玖拾叁万伍仟元整(¥52935000.00元)。
项目总负责人:钱秀;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号:闽135151513681。
设计负责人:汪东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号:CS173500343。
项目技术负责人:邹刚;职称:工程师;专业:给水排水;证号:F0012019302213。
施工负责人:钱秀;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号:闽135151513681。
企业EPC项目业绩:福建省凯第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凯第杭萧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CASS+自然循环炭系载体水处理技术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业绩:那洪沟街头绿地及生态水处理项目。
工 期:总工期12个月(不含设备调试),其中设计工期要求: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及施工图优化设计;施工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不含设备调试)。本招标项目联合试运转期为3个月,以正式试运行之日起计算。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设计及环保部门验收要求、出水达到类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水处理工艺CASS+自然循环炭系载体水处理技术);污泥处理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李义顺(组长)、杨福生、陈庆梓、陈开亮、陈得献。
公示时间:2020年2月5日到2020年2月14日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2020年2月5日到2020年2月14日)内,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人提交自然循环炭系载体技术中的核心填料“生物酶木炭”授权使用书(专利号:ZL 2014 1 0799507.8)。若无法提交上述授权使用书,取消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0年2月5日到2020年2月7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异议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监督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5888446、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5883512。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6069120;
招标代理单位: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 林 联系电话:0596-286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