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角江路以南区域市政配套工程—阳光东路(角江路至湖东路)、湖东路(阳光东路至洪岱路)
答疑及修改通知
一、答疑
1、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答:可以。
二、修改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P23)11点:“投标人须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围档标准化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漳建工〔2017〕68号、以及漳建工函(2021)14号文要求做好施工围档管理工作。”修改为:“中标人须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围档标准化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漳建工〔2017〕68号、以及漳建工函(2021)14号文要求做好施工围档管理工作”。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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