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 GCXZZ-15-042号的漳州台商投资区龙鑫路等市政道路工程已由漳台经[2015]311号文、漳台经[2015]312号文、漳台经[2015]3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龙鑫路等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工业园;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含以下四项工作内容(道路等级为暂定,最终以规划部门实际批复为准):
⑴龙鑫路:设计范围西起现状高阳街,东至现状保生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规划道路红线宽12m,全长约2.0km。本项目涉及征地面积约29285㎡(约44亩)。
⑵龙祥路:设计范围西起规划龙一路,东至现状保生路。道路等级-龙一路至鸿渐路段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32m,鸿渐路至保生路段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6m。设计速度均为30km∕h,全长约3.3km。本项目涉及征地面积约89385㎡(约134亩)。
⑶龙昆路:设计范围西起规划龙一路,东至现状保生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规划红线-龙一路至鸿渐路段与金山路至保生路段宽度为18m,鸿渐路至金山路段宽度为24m,全长约3.2km。本项目涉及征地面积约80794㎡(约121亩)。
⑷龙池片区旧路改造工程:设计范围含崎巷路(角嵩路至龙祥路段)、龙池商业街(崎巷路至白礁路)、金山路(角嵩路至龙祥路)等路段,总长约2.6km 。
2.4. 投资总额:以上四项目匡算总投资约55000万元(含征迁费)。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以上各项目的单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旧路改造项目应包含现状旧路各相关技术检测及现状地下管线调查)、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各项目可能会分期分段建设,中标人应根据业主要求,在按相应时期和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图纸和服务)。
2.5.2. 内容:完成以上各分项的道路工程地形图测绘及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市政管道、道路照明、电力电信和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2.6.勘察设计周期:①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之内提交方案设计送审稿,论证会通过后7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正式报批稿;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之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论证通过后7日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②初步设计(含概算):取得方案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7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及详勘报告。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7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④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资格审查接受联合体,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应为:地质或岩土专业,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规划红线批复宽度32米及以上、总长度3km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支路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3日北京时间10:00 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单位名称: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漳州龙池支行
账 号:35001669000052500085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4日08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须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中标计价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以本项目经招标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的工程具体实施的建安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作为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收费的计费基数。项目招标人确定的勘察设计费固定计价费率为1.93%。勘察设计服务费已包含工可编制费用、设计费用与勘察费用、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费用、各阶段的评审费用等。
8.2.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邮编: 363100 ;
电话:0596-6265521;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芗城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项目负责人:林小姣
联系人:小柳。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