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东山小学迁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漳州台商投资区东山小学迁建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漳台经【2015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台商投资区东山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东山小学迁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东山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台商投资区东山小学迁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28878平方米(43.32亩),总建筑面积20443.975平方米,建筑密度22.87%,绿地率30%,主要建设3#阶梯教室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7.50m ,建筑面积532.33平方米;2#4#5#教学楼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18.30米,建筑面积9003.805平方米;1#综合楼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90米,建筑面积4596.88平方米;6#礼堂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7.50米,建筑面积741.22平方米;7#宿舍楼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90米,建筑面积2741.27平方米;8#体育馆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11.10米,建筑面积1310.08平方米,其他辅助配套1517.67平方米,室外运动区域,200米环形橡胶跑道,篮球场、排球场场地各2个,设有乒乓球区域及游戏区域,1个小型足球场、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5925.35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实施性方案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漳州台商投资区东山小学建设的阶梯教室、教学楼、综合楼、礼堂、食堂宿舍、体育馆,其他辅助配套,室外运动区域,200米环形橡胶跑道,篮球场、排球场场地各2个,设有乒乓球区域及游戏区域,1个小型足球场、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6.2. 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园区室外景观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通风工程、室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景观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勘察、设计周期:

2.7.1设计阶段:初步设计2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 日历日

2.7.2勘察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地质勘察审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符合《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须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以保证勘察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3.1.3 本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联合体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1.4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14日至 2015 11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楼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胜利东路锦绣大厦1006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112612:00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

6.4.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中国建设银行漳州龙池支行

开户行: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号:3500 1669 0000 5250 0085

备注:

①投标人电汇、转帐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辩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帐证明,由此造成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11 27日北京时间830,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并递交收件人(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单价为每平方米40元(以方案设计完成的主体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设计费总价)。

8.2.  勘察服务费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80元计取,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任何情况下单价均不调整。

8.3. 以上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包括各阶段专家或相关部门审查评审费等所有费用,中选人必须完成所有评审及报批程序,将审查合格的完整的图纸交给比选人使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台商投资区;邮编:363107

电话:15980928394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锦绣大厦1006,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05008(含传真)

联系人:邱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