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的编号为闽泓业2016漳招(039)号的龙文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以 漳蓝管经[2016]1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文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蓝桥路以东,梧桥中路以北;
2.3. 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总建筑面积约4000㎡,占地6亩,建安投资约1000万元,工程费用限额:1000万元。
2.4.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设计,包括有关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5.2. 内容: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通风、景观绿化、室外道路、给水排水、室内外强弱电及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路灯等所有专业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6. 工可勘察设计周期:
2.6.1设计阶段: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方案设计、人防方案、综合管线图、日照分析等方案设计的修改、调整、优化、审批等工作,并配合做好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及提交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
②方案设计文件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送审稿含全套电子版),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提交之日起10日历天内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批稿含全套电子版);
④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自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之日起15日历天内取得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2.6.2勘察阶段:建筑单体方案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1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稿含测绘结果);
2.6.3.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7.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成果应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下列两项资质: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项目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03日至2016年09月07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如需书面材料请至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幢2506)自愿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9月27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汇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开户行: 漳州农商银行城东支行
账 号:9080216010010000011157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备注: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泓业2016漳招(039)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9月28日08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2. 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市建设信息网等媒介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石仓社区附属楼3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21283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幢2506,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0596-2159771;
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