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路口至林美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抽取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2/4/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路口至林美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053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路口至林美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2)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国道324与林美大道交叉口处

    2.2工程建设规模:1)污水压力管管径 DN500 和污水重力管管径ND600,污水压力管起点接吴宅路口处现状 DN500污水压力管,终点接本次设计DN600污水重力管,经DN600 重力管道接入现状DN1400污水干管中,设计污水管道全长约115m;管线路由主要在国道 324 南侧非机动车道下敷设,横穿林美大道和林美渠;(2)沈海高速桥下到吴宅路口段现状压力管道破损进行开挖更换,更换全长约 180m。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0万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路口至林美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2)发包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路口至林美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658440.7元(含暂列金35979.69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7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抽取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承包单位应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与预算编制费均由承包单位支付。③工程量清单核对要求详见施工合同 。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 0422 日至2022年0428

4.2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抽取时间:2022年 04 29  10 00

4.4抽取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  

①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复核完成工程量且一次性提供完整的误差工程量及报价并送达发包人及预算审核单位,超过28天未提出核对申请和未一次性提交完整的误差工程量或提出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发包人及预算审核单位的,工程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除设计变更外)。工程量核对的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支付。复核期间除发现的遗漏或错误部分以外应照常施工,不影响工期。

②经审核单位与承包人核对后,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经核对后所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误差,根据审核情况重新调整。对超出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范围的,预算审核单位应出具增加部分审核书及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按照原发包价(主体)的计算规则及费率计算增加部分的造价。承包人应将套价后所增加的工程造价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审核并确认后与承包人以补充协议形式按核对结果相应的调整合同价款。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由发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给承包人。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待工程量完成至50%且已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已全部用于工程措施项目后与工程款同步据实支付,支付时需提交上次已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承包人虚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次,并全数退还虚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②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不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于次月支付。每月拨付进度款前需提交上个月已完成工程量的相关工程过程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有权的第三方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

④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2年)承包人提交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支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注:支付工程款项时,

①承包人提出申请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应提供办理工程相关一切险(含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劳工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等相关证明;

②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第二次及以后每次拨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出具之前该承包人已发放给本工程劳务人员的工资表。

④工程款全部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

⑤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承包人的发票违规,导致发包人被补税、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⑥本项目执行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以及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承包人应承诺足额发放民工工资,若出现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或向发包人索要工资等情形,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10万元人民币承诺违约金;若由发包人或政府有关部门代为支付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所代付的民工工资总金额20%的管理费。)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或是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须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

7.3履约担保期限: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若采用保函的,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注:采用的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有效。因工期延误导致保函有效期的延长,应提前15天办理延长手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    邮编:363107

电子邮箱:/

电话: 0596-6265386,            传真:/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62号大舟创业园三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zzshenghua@126.com

  话:0596-2860055/17689241994    传  真:/

联系人:小郭

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

2022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