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文庙(府学)保护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信息时间: 2015/7/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文庙(府学)保护建设项目
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GCXZZ-15-020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文庙(府学)保护建设项目已由漳发改审[2015]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文庙(府学)保护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修文西路2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文庙(含府学)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漳州和国家级历史街区的核心片区,其中,漳州府文庙大成殿系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规划设计研究范围的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约合2公顷),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基本重叠,其四至为:东至延安南路西侧街区立面;西至始兴南路东侧街区立面,北至台湾路南侧街区立面,南至修文西路南侧50米处
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漳州文庙(府学)片区保护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包括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验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漳州文庙(府学)片区保护建设工程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包括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验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 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验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7. 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周期含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1)设计阶段:①概念性规划方案要求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0日内完成提交评审成果(约在9月底);
②工程设计扩初成果要求在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分两批提交:第一批为文庙区域的棂星门及泮池复建工程扩初成果,要求在文物部门向中标人移交泮池考古发掘报告后10日内提交;第二批为剩余项目工程扩初文本,要求在文物部门移交府学区域考古发掘报告后30日内提交。中标人应同时在扩初的基础上编制成设计方案成果,满足用于向国家文物局申报的程序要求。
③施工图设计要求在扩初成果通过业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送国家文物局审批通过后分批提交,按照招标人在项目建设方面的进度确定:第一批为文庙区域的棂星门及泮池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本,要求在扩初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国家文物局批复后15日内提交(时间约在2015年11月初);第二批为剩余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本,要求在扩初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国家文物局批复后后60日内提交,且最迟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2月底
(2)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验收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应包括文物保护规划、古建筑、古遗址等专项资质,且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批准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从业资格证书或文件证明,同时具备文博副研究员及以上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设计相应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设计完成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或古城保护方面工程;“类似项目业绩”特征以设计合同书载明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设计合同书,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相应业绩可为不同一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6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8月12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13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 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①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或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时未按7.4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               
本工程设计费招标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260万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延安南路漳州古城管委会办公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3657, 
联系人: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1507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3,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  小柳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延北支行
账  号:9080 2100 2001 0000 2874 7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