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附属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附属用房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824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8.2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法警训练用房、枪决执行场、值班室、刑场管理用房、值班室装修工程及室外景观、道路、停车场、挡土墙和排洪沟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并协调配合招标人该项目的相关设施设备安装及施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98.2平方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1166822元(含暂列金42万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为防止人员聚集,防控期间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 08:00:00至开标截止之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月3日 12: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保函形式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4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75188,传真:/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303-305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2161156,传真:/
联系人: 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312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