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第二中学校园改造提升工程—映蔡河(砚湖)景观整治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龙海第二中学校园改造提升工程—映蔡河(砚湖)景观整治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龙海第二中学校园改造提升工程—映蔡河(砚湖)景观整治改造工程(施工)
2.招标人:福建省龙海第二中学(业主单位)、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龙海市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0596-6561017,18965287299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小李 联系电话:0596-2968036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8时30分
6.评标定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7.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7081485元(含暂列金额¥337213元);工程发包价为¥6407057元(含暂列金额¥337213元)
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福建景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07057元(含暂列金额¥337213元)
项目负责人:黄祥汉 注册编号:闽235101028123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9.总工期:21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1.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谢笑芝(组长)、罗燕杰、范殷铭、王丽娟、张丽雅。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福建省龙海第二中学(业主单位)、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