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与北江滨路交叉增建匝道工程施工(二次) 最高控制价及甲供材料价 一、招标最高限价: 1、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肆拾陆万玖仟叁佰陆拾肆元整(¥47469364.00元)(其中,含暂列金230万元,暂估价74.8万元,暂列金、暂估价不计取税费,不得优惠)。暂列金、暂估价以本最高限价公布的金额为准,投标人须按本次公布的暂列金、暂估价的金额进行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暂估价具体如下: 106-1 | 专项暂定费用及暂估价 | | | 单位:元 | 748000.00(单位:元) | -a | 桥梁荷载试验 | 项 | 1 | 200000.00 | 200000.00 | -b | 工程质量抽检试验验检测费 | 项 | 1 | 280000.00 | 280000.00 | -c | 地质钻探及取样试验 | 项 | 1 | 50000.00 | 50000.00 | -d | 桩基取芯费用 | 项 | 1 | 50000.00 | 50000.00 | -e | 桥梁桩基检测费用 | 项 | 1 | 168000.00 | 168000.00 |
2、合理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区间如下:最高限价的85%≤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了便于计算,计算评标价平均值和评标基准价时,评标价平均值和评标基准价均保留至整数(元),但评分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 材料类型 | 材料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1 | 钢筋 | 光圆钢筋 | 吨 | 3200 | 2 | 带肋钢筋 | 吨 | 3250 | 3 | 钢绞线 | 钢绞线 | 吨 | 4500 |
①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上述甲供材料明细表中所涉及的材料单价应严格按照上表中的单价为准进行投标报价,不得修改,否则无论投标人如何报价,一旦中标,招标人均按上述公布的材料单价在每月的工程进度计量款中扣回,具体扣回方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投标人自行承担漏报或所报价格低于以上单价的风险,招标人均不给予补偿。 ②上述甲供材料明细表中所涉及的材料单价包含运输到现场的运费;但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并承担卸料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③上述甲供材料由供应商向承包方开具有效发票。 二、提醒:标准化专项费用: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规划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012〕115号]规定,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按第100章(不含施工标准化建设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600章的合计金额的1%计入第100章105-1子目中,施工标准化建设验收及支付按《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普通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考核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漳交建〔2015〕208号]的规定加强使用情况监督和费用支付。 注:①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②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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