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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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2 1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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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高审立(2021)13号文和漳高审立(202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九龙江南岸,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28728.76 万元,路线全长约1728.47m,共设置2条城市立交匝道连接南江滨与同城大道,分别为连接线L1和连接线L2。其中连接线L1路线全长约872.552m(桥梁段长约766.543 m),连接线L2路线全长约855.918m(桥梁段长约586.064 m),采用单向双车道匝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道路断面宽10.5m。项目为连接城市主干路南江滨与同城大道互通匝道工程,属于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防护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施工。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防护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4000 万元,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须具备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长度10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按照《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37181144 元;(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长度51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9日 00:00:002022年3月30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3月29日 16:00:00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330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5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87511,传真:/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栋2梯507、508,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452657309@qq.com

电话:0596-2198777,传真:0596-2198777

联系人:李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

联系电话:0596-2945642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810601800261002001]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