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都中路、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东路)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议)


【信息时间: 2018/9/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都中路、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东路)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议)

工程名称: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都中路、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东路)施工。

招 标 人: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6096096

招标代理单位: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198777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

工程交易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三条道路,道路总长为7.71公里,项目总投资3.3亿元,预算审核价为:232239913.11元。本项目设计有路面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给排水、排污、绿化工程及管线综合等配套设施。分别为:(1)、金都中路(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长2.7km,宽24m);(2)、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规划道路)(长2.4km,宽18m);(3)、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长2.61km,宽32m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开标时间20188280830分。

中标人: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2148512.86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经理) 聂文华

注册证书编号:13616161277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序号

工程名称

合同金额

备注

1

樟树市滨江新城建设路、洋湖路和朝阳路延伸建设工程(实际面积220500平方米)

7981.41万元

企业业绩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废标情况说明(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人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中大(福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第126页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如下:金都大道1964980.18元、金都中路(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1498454.54元、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规划道路)1172365.69元,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上述金额。”中大(福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金都大道安全文明施工费1788436元; 金都中路安全文明施工费1363935元; 金都中路安全文明施工费1067956元,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违反招标文件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办法和标准第4.1.10 条款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触及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第6.1.3废标条款情况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低于规定费率或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规定最低金额”(此项目招标文件中采用的是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最低金额的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商务文件审查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江志强、汤云武、林晓勤、张丽雅、游修勋                             

监督部门及电话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6-3342111

上述中标候选人公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925日至 2018928日。

 

 

 

 

 

 

 

 

 

 

 

 

 

 

 

 

 

 

 

 

 

招标人: 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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