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学前教育工程(2021-2025年)-平和县下村幼儿园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4/2/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学前教育工程(2021-2025年)-平和县下村幼儿园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 招标人名称:平和县教育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方式:蔡先生 0596-53926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15幢202室 

联系方式:  0596-5212789

2. 招标项目名称:平和县学前教育工程(2021-2025年)-平和县下村幼儿园施工监理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7.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8. 开标时间: 20240219090000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殷铭、李少晖、郑丽凤、林子潘、郭胜斌

三、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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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44000元

曾太维

35007190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①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40220日至2024年0301

七、监督单位: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电话:0596-5556253               

 

 

       人:平和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