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廍前、沧溪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8/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廍前、沧溪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CS招(漳)-2016012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的编号为FZCS招(漳)-2016012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廍前、沧溪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项目招标单位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廍前、沧溪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位于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
1)武林棚户区:位于靖城大道以南、内环南路以东;
2)廍前棚户区:位于府前路南侧、正峰路东侧、靖湖东路北侧;
3)沧溪棚户区:位于南江滨路西南侧、靖发路东南侧、金圆路东北侧、沧溪三路西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
   1)武林棚户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亩,其中实际用地面积约65亩,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
   2)廍前棚户区:总用地面积约113亩,其中实际用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21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
   3)沧溪棚户区:总用地面积约100亩,其中实际用地面积66亩,总建筑面积约13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为该三个棚户区项目勘察,主要包括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设计、施工阶段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包含陆上和水上作业),土壤氡检测,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5.         勘察周期:发包人通知进场勘察之日起15日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初步勘察完成后15日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需要,分期分阶段作业并分别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及送审,审查通过后3日内提交审查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三个项目同时进场进行勘察,每个项目拟投入的机械设备不少于两台,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机械配备情况,必须保证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勘察成果报告。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综合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勘察资质。
3.2. 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3.3.    投标单位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单位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20138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    对投标单位其他主要勘察单位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入闽备案投标时不作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接业务应执行闽建设[2009]5号文、闽建办设[2015]1号规定,实行单项工程或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制度。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
3.8.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25日至2016829日必须登录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9181700时前汇达招标单位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名称,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号: 409172385436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6.4.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材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9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电话:0596- 6289989
联系人:小莫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1号楼C座2501; 
电话:0596-2966550         传真:0596-2966551;
联系人:小沈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012016082521191125588]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廍前、沧溪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