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山水大道(K1+180-K1+258)


【信息时间: 2023/12/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山水大道(K1+180-K1+258)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40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山水大道(K1+180-K1+258)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漳台经[2013]2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为翁角路至滨湖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78m,红线宽28m,设计速度30km/h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山水大(K1+180-K1+258)。(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交通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等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579450元(含暂列金1680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建设单位要求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抽取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承包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与预算编制费均由工程中标单位支付,其中招标代理费报酬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预算审核书的暂列金中单独列项计算(整体暂列金额按实计算)。工程预算编制费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标准的30%计取(以预算审核价为基数)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3-12-20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法[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于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待工程量完成至50%且已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已全部用于工程措施项目后与工程款同步据实支付,支付时需提交上次已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②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不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于次月支付。每月拨付进度款前需提交上个月已完成工程量的相关工程过程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财政或第三方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  ④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2年)承包人提交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结清剩余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保函,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的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

编:

363107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6-6265386

传 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

0596-6778808

 

招标代理机构:   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5层

联系电话:  0596-2676875转808

 

 

日  期:

202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