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1个小区)一期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3/11/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1个小区)一期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须知前附表中的2.4条款号“合同价格形式”内容修改为: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幅度范围内包干方式采用简易评标法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28日内根据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14款规定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无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人核对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核对。经双方核对后的偏差计入合同价,已经签订合同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价差。

2、招标文件的获取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3年11月23日 14:30:00至2023年12月12日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3、招标文件第4章中增加“通用合同条款”原文。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