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改造-景山路(迎宾路-景檀路)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改造-景山路(迎宾路-景檀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2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由开发区土地收让金收入、项目收益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组成,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起迎宾大道,北至景檀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58.35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改造道路红线宽度总宽度约31~37.5米,双向四车道,单幅路形式。按照原道路等级对现状水泥路面、路基、人行道、交通设施、地下管线设施等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箱涵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改造-景山路(迎宾路-景檀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箱涵工程,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9122832.1元(含暂列金额80万元及渣土收纳费63928.32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为中型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9122832.1元(含暂列金额80万元及渣土收纳费63928.32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19122832.1元(含暂列金额80万元及渣土收纳费63928.32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⑦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的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其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资质证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1日 00:00:00至2022年1月4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月4日 12: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提交: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970306,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7幢8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ncd3919068@126.com
电话:0596-2583770,传真:/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