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四都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上湖村人文片区尚美新区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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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四都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上湖村人文片区尚美新区

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诏安县四都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上湖村人文片区尚美新区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工程

2、招标人:诏安县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3、代理单位:福建省本地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K<10.00%)

6、开标时间:2023年11039:00时

7、中标候选人:福建汇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仟捌佰肆拾伍万陆仟零伍拾肆元整(含暂列金叁佰零玖万叁仟贰佰伍拾贰元陆角伍分)【小写:58456054元(含暂列金3093252.65元)】
项目经理:杨爱萍   注册证号:2352014201577895     

8、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0、招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共5,经评审后,符合要求5,不符合要求0份。

11、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及其原因:

12、评标委员会名单:郭剑秋(组长)、林永国、陈力文、沈银泉、张晓东  

13、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2311 6 ~ 202311 16 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6-3324200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诏安县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本地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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