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和县坂仔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7/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招闽漳【1612】(02)号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和县坂仔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EPC总承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招标内容投资金额约为2873.70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招标控制价为1715.1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的预算审核价为准),设备采购安装费暂定招标控制价733.21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的预算审核价为准),设计费(含工程测量与勘察费)暂定招标控制价为72.12万元。其他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合同签订;
2.3招标主要内容:平和县坂仔镇本工程实施范围分两期。一期:镇区民主村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工程;镇区民主村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量800吨)及配套设施。二期:镇区宝南村、东风村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工程;镇区宝南村、东风 村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量800 吨)及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和县坂仔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试运行服务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试运行服务、缺陷责任期全过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全部设备材料设计、采购安装、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试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备注:本项目分两期实施,设计单位应分别独立出图,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单位两期的开工日期应按业主要求严格执行。
2.5建设地点:平和县坂仔镇
2.6工期:①设计周期: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估算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可送图纸审查的施工图;②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7.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类似项目业绩:无
3.5 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要求:
1) 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社会化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招标项目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2)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按闽建建[2013]43号、闽建筑〔201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02017124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zzztb/)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如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相关书面材料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21317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以下叁种方式任选其一):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 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3.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214083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开标时,要求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签到并全程参加,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址:平和县坂仔镇
联 系 人:胡先生
    话:136075859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91102
联系人:小陈
  话:0596-2862209
 
 
 
监督部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8201701184141146414]平和县坂仔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EPC总承包.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