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内角新村室外配套工程(复评)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丰山镇内角新村室外配套工程
2、招 标 人:华安县丰山镇内角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159691753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赖、小杨 联系方式:0596-2189023
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丰山镇内角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
7、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8、复评情况说明:华安县丰山镇内角新村室外配套工程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网站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7日,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于2023年11月21日暂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组织评审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复核,复核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中标候选人:浙江辉华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伍佰捌拾柒万贰仟陆佰叁拾捌元零壹分
小写:¥5872638.01元
工 期: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金伟勇 建造师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08202310626
10、评标专家姓名:吴玉亭(组长)、郑昌柏、陈思艳、洪达华、郭黎玲。
11、废标情况说明:1、福建正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其他资格要求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资格审查不通过。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4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单位: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6-7361798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0596-7362231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内角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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