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环闽漳设招字2016第01号 的漳州市西环城路南段延伸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先行招标,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漳州市西环城路南段延伸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圆山新城(龙海市九湖镇);
工程建设规模:北起圆山大道,南至规划南环城路,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34米,西侧城市退让绿地宽15米,道路全长约1.456公里;
2.3.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勘察(初勘和详勘)、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涵、道路绿化(含道路两侧退让绿化带等)、道路照明、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给排水及管线综合(含给水、电力、通讯、有线、雨、污管道;雨、污水支管预留;过路管线预埋等)、其他附属工程等,以及燃气管线的预留等勘察设计。
2.5.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等两个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等两个专业设计资质。
3.2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上述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市政道路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3.4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 月26 日至 2016 年2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合计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2月17日12:00时之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联合体投标为牵头人企业。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勘察设计企业(联合体投标为牵头人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 2月 18 日8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 ;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职称证(或注册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的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应到场验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可以与设计项目人同一个人,也可以为不同人。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约840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计算办法和费用组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cin.com)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邮编: 363118 ;
电话: 0596-6289975 联系人: 小莫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栋1310室,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
联系人:小蔡。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610 8010 0100 154602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金峰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