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东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坂仔镇林语堂文化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坂仔镇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及红色文化景观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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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东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坂仔镇林语堂文化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坂仔镇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及红色文化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东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坂仔镇林语堂文化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坂仔镇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及红色文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投资〔2022〕23号、平行审投资〔2023〕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坂仔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对坂仔高速出口一坂仔镇镇区一女神像沿线28公里进行文化氛围打造,主要有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58000平方米,水泥路面修护面积3600平方米,路灯1510根,景墙等;概算总投资1995.7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707.71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6081831.7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东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坂仔镇林语堂文化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坂仔镇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及红色文化景观提升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市政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081831.7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如职称人员平台无公示则无需提供职称人员截图);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黑名单”及“欠薪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 00:00:002023年11月5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K<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 16: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政府院内,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60209958,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1368895313@qq.com

电话:15259605885,传真:/

联系人: 小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街168号

联系电话:0596-523228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ofd
[E3506280601800401001001]平和县东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坂仔镇林语堂文化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坂仔镇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及红色文化景观提升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