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金浦大道配套改造工程(府前唐街人行天桥)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漳浦县金浦大道配套改造工程(府前唐街人行天桥)
招 标 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小李 0596-3112902
代理单位: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小陈 0596-310078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审核价:5592935.92元(含暂列金200000元)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发包价为5053642.33元(含暂列金200000元)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海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伍佰零伍万叁仟陆佰肆拾贰元叁角叁分 (含暂列金贰拾万元整)
小写:¥5053642.33元(含暂列金200000元)
项目负责人:王岁明 级别:贰级 注册编号:闽2352020202001648
中标工期:总工期: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1年11月5日进场,2021年12月22日天桥主体吊装完成,2022年1月22日竣工。
中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废标情况:无
评标专家:李育楠(组长)、游淑贞、董仙旺、张小青、傅晓娟
监督部门: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3106633)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3221035)
上述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9日(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1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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