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信息时间: 2023/12/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修改为“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同时达到省级“优质工程”标准(即工程获得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招标文件内涉及此项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