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过塘卫生院)电力迁改工程抽取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2/12/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ZB-ZCX[22-12](02) 

1.项目条件

本项目芗城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过塘卫生院)电力迁改工程已由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漳芗发改审(2020104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源芗城区政府统筹安排,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过塘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482110.5元(含暂列金71000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芗城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过塘卫生院)电力迁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价、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0%(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

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合格和顺利送电为准 

2.7.其他要求: /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 20221222日至20221226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1700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22407-2408室)联系电话:05962981555)报名

4.3抽取时间: 2022122710: 30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6.1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6.2合同付款条款:

①竣工验收合格并通电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

②结算审核定案,工程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并报送第三方公司审定后,由第三方公司出具审核结论书且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15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额的97%

③质保金为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15个工作日内施工方可申请无息退还所有的质保金。

注: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根据发包人和代建单位的代建委托合同,发包人将建设资金支付给代建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管代付。因涉及发包人固定资产权属、债权归属、日常管理,经过三方协商,承包人直接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发包人,并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公章和发包人公章)和资金往来票据(加盖承包人公章)给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向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

6.3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为5000 /天(工期缩短不予奖励),违约金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总额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①银行转帐或电汇②银行保函③担保保函④履约保证保险。

7.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接到确认函后7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7.4履约担保期限:从本工程开工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延长30天有效。

7.5履约担保金的退还:以保函的形式将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将保函归还给承包人;

中标人未履行与招标人合同的约定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中闽百汇大厦11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047428,传真:/

联系人: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22407-2408,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qzcxzz@163.com

电话:0596-2981555,传真:0596-2879392

联系人:小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