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建设北路排涝整治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信息时间: 2024/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区建设北路排涝整治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1、问:您好!我司一级市政资质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但我司提交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延期已核准通过,并且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中,鉴于目前新的纸质证书原件还未寄回,请问针对本项目投标,需要附哪些证明材料才能满足本项目的投标资质要求?还是必须需要新证扫描件才能投标?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投标人若未取得新证书原件,须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网站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即可。

 2、本工程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名称均以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由于固化原因,无法修改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默认以固化格式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长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录入即可。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