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园区凤鸣路(龙美路至龙港路)工程招标控制价公布


【信息时间: 2020/6/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朝阳园区凤鸣路(龙美路至龙港路)工程


招标控制价公布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0101720元【含暂列金额:1665131元(其中含疫情防控专项费用150000元、渣土收纳费115131元)


2、本招标项目参考品牌表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参考品牌



备  注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1



HDPE缠绕增强管



按设计要求



合格



龙杭



高通



联塑



 




说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以上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投标人应选择推荐品牌中的一种。其余没有提供参考品牌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确定,但所选的材料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国家强制性及其他标准的要求,按“本区、本市、本省”优先的顺序选用本地的名优产品或本省名录库的产品。承包人所选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更改为: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参考品牌



备  注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1



HDPE缠绕增强管



按设计要求



合格



龙杭



高通



联塑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