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南城中学学生食宿楼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诏安县南城中学学生食宿楼
招 标 人:福建省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
联系地址:诏安县 联系电话:18906965095
招标代理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520415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工程交易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5978889元(含暂列金2840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2日北京时间8:30时
中标候选人:福建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肆拾万玖仟叁佰玖拾玖元玖角陆分(含暂列金贰拾捌万肆仟元整)(¥5409399.96元(含暂列金284000元))
项目经理姓名:罗炳成
执业资格名称及注册编号: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闽2352011201137237
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技术负责人:郑一元
职称专业及证书编号:建筑工程施工、闽Z909-1077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其他资格条件均满足要求。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1)福建省富丰建设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电汇或银行转账单,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条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中4.1.14条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2)福建展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电汇或银行转账单,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条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中4.1.14条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成员:杨小春、曾志文、张丽雅、郑华琼、陈伟献
公示期: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4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6-6096948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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