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路(天宝高速引路至金凤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3/3/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金塘路(天宝高速引路至金凤路)道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0545007
1、工程名称:金塘路(天宝高速引路至金凤路)道路工程
2、招 标 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工(0596-2913331)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郑(0596-2931058)
4、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该项目起点西侧与天宝高速引路交叉,东侧终点与金凤路相交 ;
6、项目规模:该项目起点西侧与天宝高速引路交叉,途经规划金凌路,规划支路,规划金洪路,规划金张路至东侧终点与金凤路相交(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路线设计全长为约2.5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道路红线宽度60m,双向6车道。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 桥涵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 工程(土建)、通信工程(土建)、道路照明工程、缆线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工程总投资约68152.92万元。
7、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起点西侧与天宝高速引路交叉,途经规划金凌路, 规划支路,规划金洪路,规划金张路至东侧终点与金凤路相交(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路线设计全长为约2.5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道路红线宽度60m,双向6车道。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 桥涵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 工程(土建)、通信工程(土建)、道路照明工程、缆线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8%<K≤12%);
10、开标时间:2023年3月01日上午9时30分
11、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贰亿柒仟捌佰肆拾玖万伍仟伍佰壹拾伍元整(含暂列金壹仟伍佰万元、暂估价壹佰伍拾万元)【¥278495515(含暂列金1500万元、暂估价150万元)】                  
项目负责人:杜培军                  建造师等级:壹级 
证号:浙1442017201903354               
工期:70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三官堂大桥及接线(江南路至中官西路)工程(接线部分)I标段
1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资格条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公示时间:2023年3月02日至2023年3月13日
14、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8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3份;经过技术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商务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3份,不符合要求2份。
15、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①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业绩不计,违反第三章3.1.9条款,否决其投标;②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业绩不计,违反第三章3.1.9条款,否决其投标;③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承诺函的人员有误,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3.1.16条款规定,否决其投标;④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表中材料编码80250210:砂粒式沥青混凝土单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7.1.4规定,否决其投标;⑤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表中材料编码80215635:预拌喷射混凝土单价和材料编码80216010:预拌非泵送彩色透水混凝土单价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7.1.4规定,否决其投标。
16、评标委员会名单:黄月琴(组长)、林惠华、洪达华、朱达锋、张炜禧。
17、监管部门: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 2934113)
18、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