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及校区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及校区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漳台经【20153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及校区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社头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角美第二中心小学原校园占地面积11083.92平方米,新增规划用地面积21136.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20235.05平方米(其中含不计容面积180平方米),建筑密度20.63%,绿地率30%,主要建设1#办公楼层数为6层,建筑面积2875.96平方米;2#体育馆为1层,建筑面积1449.94平方米;3#4#教学楼均为地上5层,建筑面积均为3327.5平方米;6#综合楼为3层,建筑面积1973平方米;7#宿舍楼为地上6层,建筑面积4678.73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2272.42平方米;水泵房为1层建筑面积210平方米;门卫为1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环形跑道、围墙、排水等校区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140.8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5655万元。

2.4.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实施性方案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勘察设计,包括有关测量、基坑支护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5.2. 内容: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基坑支护设计(如有)等所有专业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可参照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方案)。

2.6.         勘察、设计周期:

2.6.1设计阶段:

①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送审稿含全套电子版),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提交之日起15日历天内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批稿含全套电子版);

②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自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之日起15日历天内取得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2.6.2勘察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自初步勘察报告提交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1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稿含测绘结果)。

2.6.3.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7.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成果应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符合《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联合体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3.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1日至20161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楼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胜利东路锦绣大厦1006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2212:00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

6.4.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角美支行

  号:4234 6199 4068

备注:

①投标人电汇、转帐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辩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帐证明,由此造成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23日北京时间830,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并递交收件人(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单价为每平方米32元,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及所有税费。其中:小学运动场地、围墙、大门、值班室设计费用包含在总设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以审图后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平方数为计算基数进行结算)。

8.2. 基坑支护设计费用3.5万元计(如有),此费用包含税费。

8.3. 勘察服务费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按80元计取,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以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任何情况下单价均不调整。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邮编:363107

电话:0596-6766603     联系人:小徐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锦绣大厦1006,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05008(含传真)

联系人:邱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