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荔枝冰酒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时间: 2021/7/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圆山荔枝冰酒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圆山荔枝冰酒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20]E1500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山冰荔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圆山冰荔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22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九湖镇木棉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35338.95 ㎡,总建筑面积为:51451.79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9430.99 , 地下建筑面积为:2020.80 ,总计容面积 49430.99 ㎡,建筑占地面积为 16441.7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圆山荔枝冰酒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含设计、施工任务)。其中:

a、设计: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图审工作(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涉及范围)。设计内容[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构件拆分)],包括且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防雷、电梯、电气、智能化、暖通、人防、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室内外装饰装修等设计,还包括竣工图编制、主体建筑BIM设计(含施工阶段)、幕墙专项设计、地基基础设计、1000T污水处理设计、冷库设备管网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供电专项设计、消防性能化设计(如有)、夜景照明设计、标识标牌设计、交通标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土壤氡检测、海绵工程)等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国家标准以及福建省有关法规规定的全部要求,并至少提前7天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其中成果需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机构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协助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b、施工: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工程[含地下室、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软基处理、降排水等)]、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玻璃幕墙、屋面、建筑节能、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含绿化景观)、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海绵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安装工程(给水、消防水、雨水、污水、景观照明、景观给水)、人防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夜景灯光工程、1000T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充电桩工程、冷库设备管网工程、外线电源工程等发包人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燃气、自来水、外电、广电、有线及电信线路等的施工界限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

    c、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空调、智能化、电梯、厨房设备等)。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按人民币17910.1565万元,其中:设计费180万元(含BIM设计费),工程费用为17730.1565万元(包含暂定金额2577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总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含协助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工期3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等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2)施工: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是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以下①或②:①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②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体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无。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3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723日(含2021年723日)16: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年度投标保证金;③电子银行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26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③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④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冰荔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国家高新区众创园,邮编:363118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629020,传真:/

联系人:小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jrzz123@126.com

电话:0596-2926609,传真:/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标人:漳州圆山冰荔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2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010601800639001001]漳州市圆山荔枝冰酒项目工程总承包(EPC).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