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福棚改01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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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福棚改01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改造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审〔202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漳州市龙文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东侧、长福一路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未涉及新增用地,主要对幼儿园园舍进行二次装修及配套设施施工,改造装修面积6050.1平方米,包括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雪亮工程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830.92万元,预算审核价6708842.84元(含暂列金2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福棚改01地块配套幼儿园园舍二次装修及配套设施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面积为6050.1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筑工程规模标准中,本项目属于中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83400.70元(含暂列金2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3.7.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7.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3.7.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7.5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 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3.7.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及相关要求按《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文件执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0日 08:00:002022年12月12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2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招商楼五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05929,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08-913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fjwhxm@163.com

电话:0596-2583035,传真:/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E3506010601800919001001]长福棚改01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改造.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