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12/8/2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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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建易
[2012]13
号
各招标代理机构、施工企业:
根据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水利局《关于实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漳行政
[2012]19
号)的规定,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从
2012
年
8
月
23
日
起要求,对新进场登记的工程项目应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可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和单项工程缴交
投标保证金
两种方式。
2012
年
8
月
23
日
之前已办理的进场登记项目仍按单项工程缴交
投标保证金
。
特此通知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2012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