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改进电子招投标企业诚信库资料的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单位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水利局协调,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企业自行录入诚信库资料,不需要携带原件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核对。
在2013年7月1日之前上传未核对原件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作退回处理,联系电话0596-2032597。
各企业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录入诚信库资料 (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果因诚信库资料导致废标等情况,由录入企业自行负责。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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