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省道东东线(S309)平和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7/8/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省道东东线(S309)平和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和【漳】招(施)字2017-0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东东线(S309)平和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公路局漳路计[2017]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业主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平和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平和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平和县。

2.2  项目的规模:省道东东线(S309)平和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位于平和县,本次设计桩号范围K108+310~K183+686.2,全长75.376公里。本项目设计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进行设计,标准路基宽8.5m,路面宽7.5m。项目估算投资1480万元,预算审核价11634332.6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

2.4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并根据漳州市公路局“漳路办【2017】8号文”漳州市公路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公路局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进行管理、验收。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省道东东线(S309)平和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工程、安全设施工程、涵洞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有关联的企业一律按照废标处理。

3.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展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8  17   2017   8   21  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自行到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   9  12   8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6.2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并签到,建造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核验并拍照,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6.4投标人现场携带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6.5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叁万元整(¥23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 9    11  1700分前(电汇或银行转账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平和分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平和公路分局,邮编:363700

联系人:  电话:0596-5221309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363005

联系人:小李 电话: 0596-2031966 传真: 0596-2031963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平和县交通运输局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8201708165591147500]省道东东线(S309)平和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