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路(胜利西路-大学西路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的编号为 E3506010601100247001 的博学路(胜利西路-大学西路段)道路工程已由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8】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博学路(胜利西路-大学西路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南起胜利西路,北至大学西路(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道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443.234m,道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为30km/h。
2.4.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1733.5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博学路(胜利西路-大学西路段)道路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方案、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包含博学路(胜利西路-大学西路段)道路工程的路基、路面、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绿化、交通、照明等市政配套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3.工程建设周期:2年。
2.7 .勘察设计周期:
①勘察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20日历天内应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详细勘探报告。
②方案设计: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③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核1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5日历天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含概算)。
④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通过后25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的正式稿。
⑤后续服务:从提交正式的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2.8.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进行注册;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勘察方派出且在联合体勘察方进行注册。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
3.6.根据闽建设【2018】16号文及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放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 年 10 月 26 日 12 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汇款时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闽建筑[2014]33 号文要求已缴交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勘察设计企业(联合体投标为牵头人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保函、担保或保险形式
①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29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且在开标前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备用(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②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签到。③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保函、保险方式提交的,应将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可委托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 漳州市腾飞花园6幢2楼(腾飞花园小区正大门左边) 邮编: 363000 ;
联系人:小曾
电话:0596-20352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62号大舟创业园综合楼3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吴 电话(或传真):0596-2860055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1.监管部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