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港村主干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


【信息时间: 2022/8/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3506812207140202 (项目编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卓港村主干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2〕17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卓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卓港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对现有道路进行硬化改造,道路总长283.619m,路线沿现有道路基本走向确定道路中线,车道宽为5米,双向两车道;修建排水设施,埋设DN600管道,管道长287米,接入道路起点现状排水沟渠。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卓港村主干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发包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抽取告知书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发包内容:卓港村主干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979884.09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10%到12%(含10%,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其他要求:1、承包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2天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按照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分别向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3、承包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法人联系方式。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市龙海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08月20日至2022年08月24日;
4.2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报名;
4.3抽取时间:2022年8月25日15:30:00;
4.4抽取地点: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4.5抽取方法:简易抽取法确定中标人。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 。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①按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款的80%(不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不含暂列金、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变更增加的工程造价(除已签定的补充协议书另行规定除外),发包人不予在结算前支付,在工程造价结算经财政审核且资料归档完成后支付;
③工程完成结算,并经财政审核后,且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工程财政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做为工程质保金;
④余结算审核价的3%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无息退还。
注:①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及完整申请支付手续;②第二次及以后每次拨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出具之前该承包人已发放给本工程劳务人员的工资表。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内容应针对本招标项目;银行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形式,应以发包人为受益人且满足履约担保的数额和有效期要求;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⑴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在中标确认函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⑵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在中标确认函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若承包人无法按上述约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先行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直到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银行保函为止。承包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后,发包人将在收到银行保函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之前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未按上述⑴或⑵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可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发包人将依法重新抽取中标人。
7.3履约担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中标人提出退保申请,招标人于30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或保险时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卓港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卓港村
电子邮箱:/
电话:13605017588,传真:/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jdgcglzx@163.com
电话:0596-2181671,传真:/
联系人:小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