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红星乡防洪堤及护岸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0/6/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县红星乡防洪堤及护岸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诏安县红星乡防洪堤及护岸工程 

2、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红星乡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96—3052133

3、代理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860055

4、工程交易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5、建设地点:诏安县红星乡

6、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1290.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053.40万元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7.50%-11.99%

9、开标时间:20200619上午08时30分

10、监管部门:诏安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6-6091196

11、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航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叁拾陆万陆仟玖佰捌拾柒元整¥8366987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总工期为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陈何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2352010201025382

项目技术负责人:赵颜昌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林秀琳、吴智玉、王辉雄、林丰崇、李海如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建省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0622日至20200702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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