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名都”红线内外永久性用电工程补充通知(001号)


【信息时间: 2023/7/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山水名都”红线内外永久性用电工程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单位: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补充内容: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A、将电汇(或银行转帐单)、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到帐证明(如有)、保函手续费转帐凭证(如有)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B、根据漳建筑〔2021〕12号文:“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管理的通知:一、从2021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接收纸质保函。C、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a.根据《关于漳州市工程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b.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证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出具机构。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c.投标人应充分评估电子保函业务办理时间,若电子保函出具机构无法在有效时间内为其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及时选择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方式缴纳保证金。d.投标人自行办妥电子保函手续,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电子保函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e.电子保函的申请具体详见《漳州电子保函申请流程操作手册》。D、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需符合以下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到账证明格式根据《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到帐证明格式详见“闽建筑函[2021]1号附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中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修改为:“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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