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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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体工程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体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3]E020112号文准建漳州市通韵置业有限公司业主自筹漳州市通韵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以北、规划石室路以东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为公交一级枢纽(大型枢纽站),并配套建设商业商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8.7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家居商场)建筑面积约4.81万平方米,商务建筑面积约1.75万平方米,枢纽用房建筑面积约2.19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96万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含实验桩、试验桩(若有)]、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含市政供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含备用发电机组及供配电系统(用地红线内外)等]、消防、人防、电子与智能建筑、电梯、建筑节能、燃气工程、通信工程、室外总体配套、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夜景照明及相关附属配套等。主要建筑物面积约:11714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漳州东部公交一级枢纽并配套建设商业办公用房。总投资约85309.44万元。上述规模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勘察阶段、设计阶段监理、施工图中包含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和保修期间等方面监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4建筑安装工程费:57243.49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形式,监理费暂定人民币547.62万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8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3-118-2021)及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须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登记(须提供系统截图)。②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规定执行;⑤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 00:00:002024年1月24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玖仟元整(¥10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通韵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蔡坂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A楼二层,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25191,传真:/

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 20 幢 2007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tianhe2031966@163.com

电话:0596-2031966,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 100 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E3506010601801119002001]漳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体工程监理.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