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弘安建筑有限公司不再继续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16/6/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福建弘安建筑有限公司不再继续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于20166月21日向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提出退回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同意收回“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福建弘安建筑有限公司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截止日期至20166月21日。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至20167月2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6-296869029390202957160

特此公示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