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 2017/8/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7]E000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荔枝海;

2.3.工程建设规模:该生态景观提升项目规划在现有荔枝海公园的北侧,面向圆山大道,背对鸡母石观景平台,总体规划用地约150亩,规划建设有公园入口广场、大型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水系、公园绿道等设施,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563.22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设计和施工,包括整体规划设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及缺陷保修等。

2.5.2内容:公园入口广场、大型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水系、公园绿道等设施。

2.6 计划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2.6.1. 勘察设计周期(从方案优化至提交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止): 30 日历天。

2.6.2. 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审查部门的审查合格。

2.7.2 施工质量:达到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建筑设计负责人应具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园林设计负责人应具园林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经理应在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下同):工程建安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的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应在有效期内;

3.8.投标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9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前提交一份备用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备用投标文件为准)。

4.4有关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请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8月 30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且在开标前提交一份备用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在递交备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筑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可授权项目经理为授权委托人。

5.3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5.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 年 8 月 29日 12 时 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小写:8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全    称: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61 020 100 100 353 289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年度保证金不足80万元的,应按其他方式提交)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方式四:经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高新区衍后(院后)吉吉高办公楼2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6628911       

联系人:小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0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小吴                   邮箱:fjzy888@126.com

 

监管部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596-6620580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17年 8 月 4 日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012017080426531127447]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