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壶屿港旧闸及护岸两侧修建工程


【信息时间: 2024/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拆除壶屿港旧闸及护岸两侧修建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45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拆除壶屿港旧闸及护岸两侧修建工程已由角美镇三套班子联席会议纪要[202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壶屿港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含旧水闸两岸护坡加固、水闸下游护坡加固、复建围墙、拆除工程、临时工程(围堰)及其他工程等,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56716.39元,含暂列金36500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3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6500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拆除壶屿港旧闸及护岸两侧修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有关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

拆除壶屿港旧闸及护岸两侧修建工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56716.39元,含暂列金36500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3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65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 8  %到 12  %(含  8 %,不含  12 %),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核对要求详见施工合同。③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与预算编制费支付详见代理合同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n家(当本地投标企业少于5家时,即n+本地投标企业=5)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5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4-01-16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4.5 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进度款支付:(1)按月支付(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如发生较大设计变更或签证,由双方另行商定),每月5日前由承包人报送上个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报表及请款手续,经监理单位在7天内审定后并经发包人5天内审定完成,于承包人提交等额发票后15日历天内支付至相应工程造价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如发生较大设计变更或签证,由双方另行商定); (3)工程结算审核后,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15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造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通过竣工验收1年)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注: ①承包人提出申请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应提供办理工程一切险、安责险等相关证明; ②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第二次及以后每次拨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出具之前该承包人已发放给本工程劳务人员的工资表。 ④工程款全部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 ⑤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承包人的发票违规,导致发包人被补税、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企业注册地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缴交时间: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履约担保的退还: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注:1、采用的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有效。因工期延误导致保函有效期的延长,应提前15天办理延长手续,否则从保函过期起计算,扣罚违约金1000元/天,直至提交有效期延长后的保函。 2、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必须含以下内容: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开具履约保函,重新开具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

编:

363107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6-8796083

传 真

/

联系人

小洪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

0596-6778808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72号融都新界1幢1单元1201室

联系电话:  0596-2187441、13695936259

 

 

日  期:

2024年0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