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艺术学校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艺术学校配套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漳高审立[2022]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属新建道路,桩号为K0+000~K0+205.07,西起国道G325,与之T字交叉,终点至漳州艺术学校南侧,设一处平面交点,圆曲线R=70m,道路红线宽12m。设计车速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0.205km,全线无桥梁。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艺术学校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预算审核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路基工程)]: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2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336852元(含暂列金206000元),发包价为¥3923768.35元(含暂列金206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临时建造师不适用于本项目。(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及漳建筑〔2021〕12号规定: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自行办妥电子保函手续,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电子保函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到帐证明格式详见“闽建筑函[2021]1号附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9日8:00:00至2022年5月12日9:30:00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5月11 日16: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5月 12 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蔡坑工业园2号7#楼,邮编:363118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289987,传真:/
联系人:小王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永年公园美学5幢一单元26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455856323@qq.com
电话:0596-2525523,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8081/TPBidder/login.aspx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 漳州高新区九湖管廊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6-6620580 、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